译著之箴,文为爱生丨法学学术译著编辑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学术 翻译 法的理论 中国
作者: 朱宁
2016-06-28
朱宁按:1999年我从高级策划编辑调至总编室主任,对外版权引进输出亦为管理工作之一;2004年正式组建对外合作出版分社,我作为第一位分社长,历经十余年对外合作出版、交流和版权引进翻译、输出等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翻译出版工作经验;2015年作为专职三审,在审读译著过程中,总结了对一些翻译、编辑问题的解决方案。受《法律人》编辑部约稿,以我于2016年4月13日与编辑主要就学术译著出版交流座谈会发言形成文字稿,愿与各位同仁继续探讨和分享。

文丨朱宁

法律出版社社务委员 副编审

 

■本文原载于《法律人》 2016年第2期(法律出版社主办,总第77期)

 

一、译者人选的确定是译著质量的基础保证

 

如今因出版社经营理念及模式之情,译著翻译从主动策划更多地变为被动接受,一是译著策划实施难度较大,二是成本投入较大,实施用时较长,于编辑考核而言不利。故此,更多地接受外部译著投稿和与合作单位合作出版已成常态。于是乎,随之而来的就是译著的“选择权”丧失。特别 是一套译著的主编如遇认真负责且有统领译事之经验者,编辑则放心许多;如遇另者,则编辑决不能掉以轻心,坐视不管,凡此二者,编辑皆要先行介入。

 

对单本译著译者的选择,就其学术背景、研究成果、译事经验进行初步考评,已有三分把握,而后提供不少于5000字翻译样章进行评估(可约请专家匿名评审),又有三分把握,这时,编辑即可确定译者是否可为,再与版权引进状况相合定夺是否确定选题。切忌急于引进经典著作或极具专业内容的书籍而无合适译者人选及有合适人选却无翻译可能的情况,宁可不做,亦不能滥做。

 

对于一套译丛的引进翻译,无论是紧凑出版,还是间歇出版,主编人选更需严格考评,统领者必受人“臣服”,方能领军作战,不能做挂名“将领”。担当统领,必有责任之心,否则,乱战、盲战、延误战机,直至败仗情形必出无疑。编辑的作用一是谋划,二是参战,提前介入“指挥部”,参与制定一套策划方案、出版计划、译者考评、翻译体例统一事宜诸多翻译前期之必备要素,编辑乃关键人物,担当译者和出版者之桥梁,凭编辑专业能力,为顺利出版创造顺利条件。

 

还是那句话,没有合适的译者,不能盲目引进,造成事倍功半。

 

二、重视《委托翻译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委托翻译合同》原由对外合作出版分社自制并作为必备要件一直承续,现由总编室根据全社之需进行完善,得以全社使用。但在译著翻译过程中尚有不签订委托翻译合同或签订出版合同之情形,现做一些说明。

 

就一般版权引进图书形式而言,我社取得的基本上是中文简体字版翻译出版权,与原出版社签订的是授权出版合同。与译者签订的是委托翻译合同,并非是有著作权(版权)内容的出版合同。对译者而言,承我社委托进行翻译,取得翻译报酬,至于其他出版事宜(出版时间、定价、印数、设计等)不为译者所司,但编辑可以听取译者建议。

 

编辑谨记,授权出版合同中一般约定翻译时限和出版时限两个时间,委托翻译合同中约定的交稿时间最好在翻译时限内,有较充足的编辑出版甚至退改时间。如遇译者延期交稿,带来的问题有:

 

第一,违反授权出版合同出版时限,形成违约;

第二,需要申请授权延期谈判,如遇其他出版社亦关注此版权,会出现版权转授可能,使译时“流产”;

第三,版权延期时遇有新版,一般会进行新版授权谈判,产生再授权版税,支付两次预付款,造成成本增加;

第四,因译者原因翻译无法完成,造成终止版权之情况,出版社损失预付版税的同时,亦损失了诚信。

 

因此,委托翻译合同中应有因译者原因导致翻译不能完成,由译者赔付预付版税的条款。对外合作出版分社遇有几次此种情形,均按委托翻译合同条款执行,由译者赔付出版社先期支付的预付版税。

 

三、原版样书(或PDF)在整个编辑环节的重要作用

 

版权引进翻译之图书,原出版社一般提供2册样书,一册为译者翻译所需,一册为编辑审稿所用。但我在三审中遇到译著,鲜有责任编辑将原书一并提供,凡此,屡屡出现各个审级环节脱离原书审读之情形,造成译稿质量评估缺失、编辑责任缺失。

 

以最近三审一部学术译著为例,未见脚注、前后辅文等国外学术专著必备内容,更别提页边码的编制,且内文中术语翻译、内容衔接等均有不统一、不连贯之问题,随即从责任编辑处要得原书,对照一些章节后,大惊失色,且不说上述内容未译、不统一情形繁多,竟然有整个章节漏译,有些内容并非出自原书,不知从何而来。最终意见为退改或者重选译者重新翻译。

 

如自译稿交付时起,责任编辑对照原书初审大貌、一审编辑对照原书逐章逐节逐段进行审读、二审编辑对照原书抽取百分之三十部分进行认真审读,都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如再从三审 “漏网”签发,这部所谓的译著甫一出世,当先天疾患,轻则销毁损金,重则受到读者诟病,出版社、责任编辑、译著皆受名誉重创。

 

小小一册原书,作用如此关键,编辑当重视有加。

 

四、翻译体例的前期制定和统一是关键

 

翻译体例的统一应先于内容翻译,既有形式统一,亦有内容统一。特别是译丛,分散于各个译者,有的会有多位译者合译,这时,就需要编辑前期介入统一工作,牵头组织译事会议,与译丛主编(如有)、主译人、总审校等确定需统一事项。

 

1.形式技术统一

 

(1) 章节标题数字使用方式确定,定出层级使用规则,比如,原书为Chapter 1,译稿用第一章,则注意全稿目次使用同一。

 

(2) 脚注编号使用1、(1)或者①;脚注使用页下注时,使用页编号,还是章连号。一般尊重原书编号,如需将章后注改为页下注,则注意交叉引用情况,以免出现注释编号混乱。原著注释编号不要随意改动。译者注与原著注释编号不要相混,建议采用*(星号)方式,格式为“XXXXXX。——译者注(校者注)”。

 

(3) 图表格式尊重原书编号。

 

(4)采用“页标”处理,即在中文版本的版心旁边标注原著的页码(边码),一般由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将原书页码以插入方式标注在本页完成后。

 

(5)英文索引如需要翻译为中文,页码继续保持原著页码。英文索引的翻译应在保留原文的同时,加注译文,最好取得原文电子版Word文件,以方便译者加注译文、省却原文录入和部分校对工作。

 

2.术语、缩略语、人名、地名、组织机构、法律法规名称等翻译内容统一。这部分内容在我社《学术著作出版规范》和《翻译作品规范》中有所涉及,以下几点尤为注意:

 

(1) 上述内容第一次出现时,应为译名后扩注原名,在第二次出现时用译名。

(2)缩略语在第一次出现时应为译文全称后扩注原文全称,逗号后加缩略语。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第二次出现时可用中文,亦可用缩略语WTO,但译稿必须统一,特别是中文不能“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世贸”混用,如需用中文简称,则在脚注以译者注进行说明,如“*以下简称世贸组织。——译者注”。但不提倡原文所有有缩略语的在译著中全部用原文缩略语,编辑和译者可选出一些常用的、共识度高的使用原文缩略语。

 

五、翻译样章是翻译质量评估的必要条件

 

认真做好前期翻译准备工作,在全文翻译工作开始之前,编辑初审翻译样章,或委托专业人士匿名评审,在样章符合翻译要求的情况下才允许继续翻译工作,直至收稿。样章的审查是未雨绸缪,避免亡羊补牢。

 

六、编辑初审工作是保障编辑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

 

1.齐。国外法学学术著作比较规范、规矩,特别是名家、名作、名社,编辑初审时要核对译稿是否具备原著所有内容,一是与原出版社签订的授权翻译出版合同中会有条款约定内容保全,二是为读者学习研究提供充分保障。一般前辅文包括致谢词、序言、前言、案例列表、图表目录、法规目录、本书目录(总目、细目),如果是丛书还有译丛总序,中文版序言有的是原作者特为中文版所做,有的是译者序;后辅文有索引、参考文献、后记、译者后记等。正文中各章各节、脚注、图表等,但有的部分不是必备翻译,如案例表、索引等。

 

2.清。译稿文字、图表等是否清晰,如有问题,及时让译者提交清晰稿件。

 

3.定。交付的译稿是不是最后完成稿即定稿,如果不是定稿,则不能开始一审编辑工作。

 

4.内容是否有涉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违禁用语等(此问题亦应在翻译前提请译者关注,进入一审时,亦提请一审编辑注意)。

 

七、各审级编辑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译著编辑自身的专业素质、语言能力和编辑业务能力是做好译著编辑出版的基础。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来编辑译著,仔细核对原著,认真考察译者所给出的概念和要点。对照原书核查是否有漏译问题。

 

2.对于译稿中出现的新鲜词汇,要高度重视,查找资料进行考证是否是译者的主观臆造;特别是对于上下文思想跳跃的段落,要重新核对原著,看是否有漏译现象;对游离于上下文的段落要重新核对原文,看是否是译者在遇到翻译困难的情况下篡改了原文而导致的改变原文现象;对于语言读起来很生硬的段落,要查看原文是否是翻译者的直译和硬译,没有注意上下文的语境和运用不同的同义词,编辑要进行加工;纵观全稿,译者是否存在同一概念不同译法的现象,并加以指正。

 

3.在编辑翻译稿中,发现了原著的错误,要敢于提出质疑,并加以纠正,在纠正后要加注解明确标注。

 

4.二审、三审编辑应在一审的基础上,抽取关键章节认真审读,解决审级编辑存疑,并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做出是否达到发稿要求的审读报告。

 

总之,译著编辑要尊重编辑规范要求,秉持严谨、求实、精细的责任心。

 

以上,是我对译著编辑出版工作的一些体会,未及全面,且有错误之处,有待与编辑同仁切磨完善。

 

(感谢《中国法律评论》编辑部副主任易明群对本文的指正)